租房合同怎么簽才能省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房產租賃從性質上歸于運營租借合同,其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計稅依據為租借金額。
就計稅依據而言,財產租賃的計稅依據有三種情形:
1、合同只記載不含稅金額
印花稅應納稅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只記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按租賃金額(不含稅價格)為計稅價格,如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年租金不含稅金額50萬元,則以“50萬”作為計稅依據,依照財產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的貼花征收500元的印花稅。
2、合同分開記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
印花稅應納稅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既記載不含稅金額又記載增值稅金額的,且分開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計稅價格:
按租賃金額(不含稅價格)為計稅價格,如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年租金不含稅金額50萬元,稅額5.5萬元,則以不含稅金額“50萬”作為計稅依據,依照財產租賃千分之一的貼花征收500元的印花稅。
3、合同未分開記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
印花稅應納稅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包含增值稅價格,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價格:
按照租賃金額(含稅價格)為計稅價格,如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年租金含稅金額55.5萬元,則以“55.5萬”作為計稅依據,依照財產租賃千分之一的貼花征收555元的印花稅。
總結下來,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金額是否含稅,簽訂合同時,也最好可以價稅分離,雖然金額不大,但是對于一些房屋租賃公司來說,這些稅款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印花稅雖然是一個很小的稅種,但也絕對不能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