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流程看完很簡單
公司注銷流的完整過程如下:
首先,報告
在公司清算期間,可以向公眾報告。需要在當地工商局批準的報紙上報道。國內企業只需報告一次,外資企業需要報告三次。更好選擇每日報紙進行宣傳,取消通知必須至少公布45天。
第二,取消社會保障
社保局將檢查公司是否有默認值。收到后,您將收到《社保注銷通知單》。
三,取消,地方稅收
自公司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應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退稅,先取消國稅,然后取消當地稅。
稅務局將檢查公司是否已納稅。收到后,您將收到《稅務注銷通知單》。
第四,去工商局取消公司的記錄
公告后45天,您可以到公司工商局注冊處理公司的取消和備案,并取消公司的營業執照。收到工商局頒發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后。
注意:很多報告需要填寫日期,更好不要填寫,然后在正式處理時填寫“最后一分鐘”,以免日期不正確導致完全補充。此外,非公司公司,如合伙企業,在取消營業執照時,需要向工商部門交出印章。
五,取消銀行賬戶
去公司的開戶銀行取消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其他賬戶,如銀行基本戶。
六,取消印章
最后,在公司印章上注冊的公安機關應當取消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注:非營利性企業,如合伙企業,需要在取消營業執照時將印章交給工商部門。取消公司印章是出售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密封件可以自行保留或破壞。
公司注銷流拓展資料
(一)民事責任
1、清算組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A. 清算組未履行向債權人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公司債權人可以主張。
B. 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股東或債權人可以主張。
C. 清算組從事清算事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和債權人可以主張。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即清算義務人)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A. 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滅失,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B. 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C. 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上述責任主體承擔責任。
3、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不足的補充連帶責任
未繳出資股東以及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承諾第三人的補充連帶責任
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在工商登記部分承諾承擔法律責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擔民事責任。
5、內部責任分清
上述責任人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數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主張其他人員按照過錯大小分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以支持。
(二)行政責任
我國現行法律中只規定了對于清算組的行政責任 ,清算組作為公司特殊時期一個責任主體在承擔民事責任外,仍然可以承擔行政責任,而且這種行政責任是脫離公司的獨立責任。但同樣,如果清算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后,其財產不足以支付時,民事賠償具有優先順位。
(三)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162條妨害清算罪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對清算人和清算義務人等直接責任人員在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規定了承擔刑事責任。
一家公司停止運營,干凈快速的注銷掉,不留后患!要是你果真沒注銷,然后被工商吊銷了,后果如下:
一、注銷和吊銷的區別:
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后主體資格消滅。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債權債務結束。注銷是合法行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經營的最終結果。
吊銷:是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的行為。在吊銷后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不過不得開展經營業務。
二、吊銷的后果
1.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2.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
3.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國范圍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管理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
4.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終身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還要被列入“黑名單”不能設立新公司;
5.法人代表無法購買機票,不能辦理貸款;
6.影響公司所有股東的信用。